当向建筑物供电的配电变压器安装在该建筑物外时,建筑物内应做总等电位联结,电气装置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低压电缆和架空线路在引人建筑物处,对于TN-S或TN-C-S系统,保护接地导体(PE)或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应一点或多点接地;
2 对于TT系统,保护接地导体(PE)应单独接地。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压系统为直接接地或经低电阻接地时,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满足下列要求:
1)低压系统接地形式为TN系统,且高压与低压接地装置共用时,应根据下式确定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2)低压系统接地形式为TT系统时,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RE——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Ω);
Uf——低压系统在故障持续时间内工频故障电压的允许值(V);
IE——高压系统流经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地故障电流(A)。
2 当高压系统为不接地系统时,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低压系统接地形式为TN系统,且高压与低压接地装置共用时,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式要求:
2 )低压系统接地形式为TT系统时,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 R
E——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Ω);
I
E——高压系统流经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地故障电流(A)。
12.3.1 第1款 为了防止保护接地导体(PE)或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断线所造成的危害,保护接地导体(PE)或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应重复接地。
第2款 TT系统应只有一点直接接地,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接到电气上独立于电源系统接地的接地极上,对电气装置的PE可另外增设接地。
12.3.3 在确定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时,主要考虑变电所高压侧发生接地故障时,对低压系统产生的工频故障电压(Uf)和工频应力电压(U1和U2)影响,见本章条文说明图26,这种影响与高压系统中性点对地情况,以及低压系统接地形式有关,也与变电所内高压系统保护接地和低压系统接地相互连接或分隔有关。
第1款 当高压系统为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低电阻接地时,接地故障电流IE通常较大,一般为100A~1000A当低压系统接地形式为TN系统时,无须考虑工频应力电压,所以在确定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RE时,仅需考虑工频故障电压(Uf)达到允许值之前被切断的要求,参见本章条文说明图27。实际工程中多为变电所内高压系统保护接地和低压系统接地相互连接的情况。例如,如高压继电保护在接地故障电流IE为200A时300ms动作切断故障电流,查图27可得知,允许的工频故障电压Uf是400V,则接地电阻值RE<Uf/IE=400/200=2Ω。
当低压系统接地形式为TT系统时,无须考虑工频故障电压(Uf)。在确定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RE时,仅需考虑是否满足低压设备工频应力电压允许值,当高压系统为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低电阻接地时,高压系统接地故障持续时间t≤5s,参见表26。
例如,当地供电部门提供的高压系统流经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地故障电流[E为600A,则接地电阻值RE<1200/IE=1200/600=2Ω。
第2款 当高压系统为中性点不接地、经消弧线圈接地或高电阻接地时,接地故障电流IE通常较小,例如在10kV系统一般为10A~30A。
1)例如,接地故障电流IE为10A时,则接地电阻值RE≤50/IE=50/10=5Ω。
2)当低压系统接地形式为TT系统时,在确定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RE时,仅需考虑是否满足低压设备工频应力电压允许值,当高压系统为中性点不接地、经消弧线圈接地或高电阻接地时,高压系统接地故障持续时间t>5s,参见表26。例如,当地供电部门提供的高压系统流经变电所接地装置的接地故障电流IE为10A,则接地电阻值RE≤250/10=25Ω。
当高压侧系统接地为直接接地或经低电阻接地系统,推荐RE≤2Ω;当高压侧系统接地为不接地系统,推荐RE≤5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