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2 有些不规范的用法,即用户采用外置保护继电器,互感器+负荷开关来实现过流保护。这种应用方式事实上目前没有规范来约束,对于低压电器,应满足国家CCC强制认证,但现有的外置低压保护控制器没有CCC认证,与过流保护相关联的最重要的基本保护特性(如:过载,短路,分断能力等)也没有CCC试验报告。这种用法的电器其分断能力、保护动作特性、选择性、电磁兼容、环境试验、可靠性等与常规断路器相比相差甚远。
6.3.3 本条主要考虑能保证进线断路器和中压保护装置的选择性配合。对于此种主进线长延时保护,若斜率一定,考虑到上级中压熔断器的保护,可能会和长延时保护曲线相重合,从而导致重合段没有了选择性。
6.3.4 此条文的要求是考虑到在断路器检修时要有一个明显的开断点。只有当电器能够通过《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3部分: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以及熔断器组合电器》GB 14048.3中第8.3条关于隔离器的型式试验,该电器才可作为隔离电器使用。
6.3.6 由于频率的不同,原本在50Hz电网使用的断路器磁脱扣值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剩余动作电流值都可能发生变化,故400Hz电源系统中,宜选用能满足400Hz电网中使用的断路器和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6.3.7 若负荷发生了变化,在线整定可以在不断电的情况下调整保护参数,利于使用维护,并保证重要负荷的供电连续性,这对大型机场、火车站及地铁、磁浮车站等交通建筑供电连续性要求高的交通建筑尤为重要。
6.3.8 港口等场所由于靠近海边需考虑盐雾,北方需考虑干冷,南方会有湿热以及在高海拔环境中,这些都会影响断路器的长期正常运行,故对极限使用环境提出要求有利于供电可靠性。
6.3.9 一、二级负荷一般都是较重要的负荷,要求完全选择性是为了避免发生故障时由于保护电器的无选择性导致停电范围扩大。
6.3.10 由于直流电弧不易熄灭,为确保重要的交通类建筑和负载的安全,直流操作电源和其他直流系统中应选用直流专用断路器,不宜用交流断路器代替直流断路器。
6.3.11 IP44表示设备能够防止大于1.0mm的固体物进入且任何方向向设备外壳溅水不会造成有害影响;IP66表示设备具有密封防尘功能且猛烈海浪或强烈喷水时进入设备外壳的水量不会达到有害程度。本条规定海运港口室外安装的开关插座具有IP66及以上的防护等级,主要是为防海浪冲击,而且通常开关旋钮要比正常开关要大,方便在戴手套的情况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