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报告(试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现场查验记录表(试行)》的通知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查验内容包括:
(1)是否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
(2)是否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3)建设单位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验收合格,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是否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4)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是否检测合格。
附件:
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现场查验记录表(试行)》 .docx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7日